個人與家庭規劃保險保障時,因為要保人可能是自益或他益投保,根據財政部國稅局公告114年度保險給付免稅額之規定,有關其保險給付是否納入個人基本所得額,下列何者錯誤?
(A) 受益人與要保人為同一人之人壽保險及年金保險給付,不納入個人基本所得額
(B) 健康保險給付及傷害保險給付,納入個人基本所得額
(C) 受益人與要保人非屬同一人之人壽保險及年金保險給付中,屬於死亡給付部分,一申報戶全年合計數在3,740萬元以下者,免予計入基本所得額
(D) 受益人與要保人非屬同一人之人壽保險及年金保險給付中,非屬死亡給付部分,應全數計入基本所得額